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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关于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等项工作的政策、法规、条例、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研究提出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以及市直属机关、旗县区党政机关、苏木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属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和旗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管理市直属机关各工作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工作,协调和划分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旗县区之间的职责和事权。

   (四)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旗县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机构设置限额意见;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研究提出市直属机关编制分配使用方案;管理、分配旗县区、苏木乡镇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全市单列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与管理。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申报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和旗县区处级(含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负责管理和审核市直属机关各部门、旗县区科级(含副科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

   (六)研究提出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全市事业编制总额;审核审批市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含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

   (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全国统一代码标识分配颁码工作。

   (八)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的审批工作;拟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为依据的增人计划;协同有关部门拟定统配人员计划控制原则和安置分配意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统计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组织监督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

   (十)指导全市各级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综合科

协助编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群团、纪检监察工作。

(二)机关机构编制科

研究提出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各级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研究提出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核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方案);负责市直机关及政法部门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与管理工作;审核旗县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旗县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负责全市各级各类行政编制、政法编制总额管理与分配;负责副处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立、调整和领导职数的申报;负责全市科级行政机构设立、调整和领导职数的审核。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研究提出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研究提出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市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旗县区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以及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来源的申报和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及旗县区事业编制总额的管理与分配;负责全市相当于副处级规格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和领导职数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各类事业单位定编标准。

   (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

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核、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制全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旗县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负责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和机构编制管理目标监控与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监察工作和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列编注册的监察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及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事业单位登记科

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研究提出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检查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法保护核准(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六)调研改革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调研改革科)

负责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划、计划、方案和制度等;组织相关部门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证明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年度调研课题的设计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办承担的重点领域改革前期研究和谋划,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改革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等综合性改革任务的协调和对外衔接工作。

(七)包头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二级事业单位)

指导监督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及网上名称管理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本级的具体注册工作;承担包头市编办内、外网站建设、运维管理和编辑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业务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硬件建设、软件维护、数据管理、信息统计、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各旗县区编办开展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

包头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为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相当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为1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经费来源实行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45.61万元,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79.87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5.74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9.91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合计379.87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0.04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5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45.6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17万元;支出总计458.7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8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5.59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新增工作增加经费。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4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6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19万元,占80.10%;项目支出79.72万元,占19.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8.7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17万元;支出总计458.7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8.8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5.59万元,增长5.91%;支出增加25.59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新增工作增加经费。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19万元,占80.10%;项目支出79.72万元,占19.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增加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公用经费24.35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减少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开支,压缩会议会务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的8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的6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万元,占82.10%;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占17.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1万元,用于公务活动、车辆维修及保险,车均运维费2.40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03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70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7万元,比2016年减少8.17万元,降低35.1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中的各项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无变化,一般公务用车5辆,比2016年无变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无变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无变化;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无变化。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办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1.绩效目标设置方面: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我单位从两个类别、十个层面对2017年预算进行了绩效管理。

2.绩效评价方面:2017年财务决算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对本单位财务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评价,本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45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27分,共计72分。扣分原因主要包括:一是落实责任分工不详细,出现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不完善、不合理、不易操作的情况,下一年度,我办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提高,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结果应用方面:及时向我办领导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办内财务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源      联系电话:0472-561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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