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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

    近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王征宇同志主持召开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市机构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主要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机构改革收尾阶段的各项工作要深耕细作,深思熟虑,谋划更精准,思考更深入。要从全市实际,从有利于事业、有利于服务群众的角度出发,解决好改革中的各种问题。各单位在机构改革工作中一定要严明纪律,提高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把市委全会精神和编委会议定事项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各工作组要采取有效的工作方式,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同时,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违反机构改革期间六项纪律的情况出现。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三定”方案的落实工作,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厘清部分涉改单位的隶属关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历史沿革,研究理顺工作关系和工作程序,便于工作顺畅协调。二是配合机构改革做好办公用房和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相关工作,搞清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办理。三是做好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划转事宜。明确划转程序,及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四是做好各单位“三定”规定印发工作。市委办公室要做好“三定”规定文件规范性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后尽快印发。五是做好干部配备和人员转隶的相关工作。按照“三定”规定抓紧配备干部,严格把好转隶人员的档案关。六是做好自查、督查相关工作。各单位要主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争取提前解决,主动解决。七是做好机构改革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单位要重视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资料整理、收集,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八是做好机构改革保密工作。要提高意识,加强防范,坚决防止改革过程中失泄密事件发生。九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注意个别单位局部职能调整等细节资料的保管工作,不能造成缺漏。十是明确部分工作部门的相关运行规范。明确“三定”规定中“归口管理”、“统一管理”等新表述的具体含义及操作流程,提高机构运行质量。十一是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各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在本次机构改革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亮点,把我市机构改革中的工作成果呈现好、总结好。

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全体成员,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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