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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检查验收组赴包头市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5月24日至26日,自治区党委编办主任刘玉华带领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检查验收组一行6人在包头市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检查验收工作。检查组先后深入固阳县、九原区和包头市直部分涉改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5月26日下午,检查验收组在包头市召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检查验收工作座谈会。市委副书记王征宇等陪同。

  
    检查验收组认为包头市委高度重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包头市委编委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合力攻坚;涉改部门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重任在肩、具体操刀、加班加点,各项改革任务基本按期完成。特别是包头市事业单位改革具有改革力度大、改革质量高、改革工作细等突出特点。
  
    检查验收组指出了包头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要不折不扣完成改革后续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对这次检查反馈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要加快做好干部配备、人员转隶、法人变更、岗位设置等工作,真正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支持保障政策;二要严格执行单位“三定”规定,在一定时期要保持机构的相对稳定,切实维护改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核定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不得擅自设置机构、加挂牌子、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三要着力突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改革后,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单位按规定职责向社会提供优质公益服务;四要统筹抓好改革和管理,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把改革和管理统筹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要防止“条条干预”,要坚决杜绝“条条干预”,如发现上级部门存在“条条干预”现象要及时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报告,除党中央授权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拟稿人:张瑞卿
审稿人:邹龙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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