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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赋权、明责、强基”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为改善基层街道权责不一致、“小马拉大车”状况,包头市按照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以赋权、明责、强基为重点,深化实施乡镇街道管理体制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

  

  一是依法精准赋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把规范“属地管理”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作为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提高乡镇街道对区直职能部门评价力度,打消乡镇街道干部在“乡呼县应”平台使用方面思想顾虑。转发自治区《关于明晰旗县(市、区)部门 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通知》和,制定印发包头市《关于明晰旗县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工作的部门问题解答口径》,明确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增强乡镇街道对辖区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建议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对街道规划的参与权权力,切实增强街道发展内生动力。

  

  二是理清职权边界,聚焦基层主责主业。指导各旗县区梳理、发布本地区“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进一步合理界定了部门与街道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工作责任,防止上级部门避重就轻,向基层转嫁责任,真正实现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目的。真正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障下倾,赋予基层更多为民服务的资源和权力,让基层干部回归服务群众主责主业,使基层工作从“忙事务”向“抓服务”转变,全面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是夯实工作力量,强化基层人员保障。以满足乡镇街道工作需要为原则,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机构编制配备,。实行苏木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推进编制资源向苏木乡镇(街道)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积极探索“乡招村用”的有效途径,为嘎查村招录事业编制大学生,从而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街道下沉人员编制工作。近两年来,从市、区两级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出部分编制下沉至乡镇和街道,有效缓解了基层编制资源短缺的困境,为乡镇街道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构编制基础,提高了服务效能。
 
 
 
 
 
拟稿人:李国荣
核稿人:裴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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