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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做实做细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调整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精神,包头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一是认真学习,压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自治区有关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工作方向,掌握工作环节、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并结合体制调整工作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将体制调整工作落实到科室、责任明确到人。 

 

  二是及时沟通,做好基础性工作。市委编办会同市公安局、相关旗县区党委编办密切配合、提前谋划,认真梳理全市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机构编制现状、机构现状、领导职数及其历史沿革等,确保上划内容真实准确,做到“两个对应”,即: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编制、实有人员和领导职数与实名制系统相对应。 

 

  三是严肃纪律,抓好后续落实。体制调整工作中,包头市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机构编制上划工作。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完成后,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积极做好沟通汇报,着手对调整事项进行发文明确,为体制调整后的有关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保障。






拟稿人:李    玲

核稿人:裴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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