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于2019年12月,是自治区12个盟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第一家挂牌的单位,主要负责市本级及市辖区的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种子、化肥、农药、植物检疫、渔政、农机、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从2019年12月组建到2021年11月,队伍组建全面到位,执法保障全面到位,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队伍组建全面到位。改革后,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编制100余名,现有在编人员近100人,在一线工作执法人员已达72%,全支队近八成人员取得执法资格。支队领导班子已全部配备到位。
执法保障全面到位。一是综合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协议已经签署,全面完善了执法所需的案件投诉处理、过错责任追究等20余项制度。二是已经配备执法所需的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执法车辆等必须执法仪器。三是组织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农牧业专业基础知识、涉农涉牧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技能学习和军训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
执法工作高效开展。一是扎实推进专项任务落实,开展农资打假、“瘦肉精”排查,开展黄河禁渔期执法巡查。二是按照春耕夏耘秋收的种植特点,开展以农药、种子、化肥、兽药、饲料、屠宰、动物诊疗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抽取了近200家生产经营主体,累计出动执法车辆3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三是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办案60余起。
拟稿人:张瑞卿
核稿人:裴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