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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委编办以技术创新推动干部考核常态化

   市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础主干,立足工作实际,在学习先进经验、前期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主要领导亲自主笔拟制《包头市委编办年度综合业务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经过多轮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尝试对考核工作进行系统优化和创新探索。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市委编办通过开展三方面工作确保考核办法顺利实施。


  一是运用办公系统,实现各项工作集中管理。全部收发文统一进出,保证所有工作在系统内运转。除涉密文件外,各科收到的文件统一由综合科扫描、登记上传系统,各科发文(包含报送信息)全部通过OA系统流转审签,及时采集工作流程发起科室和参与人员信息,归纳总结各科工作内容和工作人员工作情况,为日常工作考核提供的必要的数据基础。 


  二是注重日常积累,及时作出工作评价。通过收发文的统一进出,保证发文有对应收文,上级给予表扬或批评文件能够及时给科室加减分;办领导根据对于工作完成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科长根据工作人员贡献进行加减分;旗县区上报信息和科室提供信息,通过OA系统实现“三审”,并计算科室和人员的信息报送得分。所有得分每月累计,年终计算,真正将考核工作做在日常,实现了对日常工作的精细化考核。 


  三是建立考核平台,实现信息化考核目标。根据考核办法,对办内OA办公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建立打分渠道,在收文文单上增加了赋分条目,在发文文单上增加了表扬批评功能,实现了履职情况记分需求开发了信息统计模块,对日常报送信息,按科室、拟稿人进行统计,定期更新信息被各类媒体采用情况,实现信息报送刊发得分统计建设了网上测评模块,每年民主测评办内人员通过个人账号登陆OA进行测评打分,保证了测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建立考核数据库,实时统计履职得分,年终根据民主测评情况自动计算综合得分,实现了考核结果的自动计算。通过OA系统各功能模块的紧密配合,真正将综合业务考核予以实现,在不增加工作量的基础上,让考核办法顺利实行。 





拟稿人:崔     旺

核稿人:裴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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