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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委编办以“两注重,两强化”促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为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包头市石拐区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紧紧围绕“二注重,二强化”工作目标,以高标准、严要求的责任感抓好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一是注重数据的真实性。数据的真实准确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的生命。严把实名制数据录入、审核关,对照部门“三定”规定、干部任免职文件和备案表等,严格审核程序,细核信息数据,切实做到“进数有据,不进虚数、不进假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是注重数据的针对性。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准则,将实名制数据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相结合,围绕今年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做好实名制数据的研判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对账销号,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针对性服务,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机构编制数据。 


  三是强化编制使用“审核关口”。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批复的机构编制数、领导职数等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置人员,不擅自增设机构、编制,不超职数配备干部,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编制管理审批权限,各部门进人时需按权限和程序向编办申报使用编制计划,经审核申报单位的编制空缺、人员结构情况等,再确定是否同意申报单位使用空编数。凡未经区委编办核准编制使用计划而补充人员的,一律不予办理列编手续,有效防止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违规进人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把住“入口关”。 


  四是强化编制使用“动态窗口”。全区各部门涉及机构编制调整、人员增减变动时,要求所涉单位在1个月内办理,区委编办及时根据变动情况更新相关内容,做到动态管理、有减有增,有效盘活有限的编制资源,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经济、民生等亟需编制部门倾斜,为充分履行职责和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为全区高质量转型发展夯实基础。 






拟稿人:卢     敏

核稿人:裴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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