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机构编制网
当前位置:

包头市委编办下足功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县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包头市委编办以生态环境领域县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下足“全”、“准”、“实”、“稳”四方面功夫,着力厘清旗县区职能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关系,为进一步规范属地管理责任奠定基础。 


  以厘清职责边界为目的,事项理的“全”。包头市委编办以前期清单编制工作为基础,坚持“三对照,一参考”和“从严从细,全面梳理,重点推进”的原则,对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县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标准做,对照《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初稿)做,对照生态环境局“三定”职能职责和权责清单做,参考其他地区有特点的内容和框架做,进一步厘清生态环境领域县乡共同承担事项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各自承担的责任,重点对部分发生频次高、易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的事项再次进行研究论证,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县乡共同承担事项清单的梳理和编制工作。    


  以明确法律法规为基础,依据找的“准”。在梳理事项的过程中,包头市委编办除了确保事项全覆盖,为了进一步明确部门与部门间、旗县与乡镇(街道)间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除了对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梳理,还逐条逐项明确地方条例、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细化到章节和具体内容,梳理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和地方条例存在差异的内容,包头市委编办与旗县区共同进行研究探讨,咨询相关部门政策法规科,确保依据充分,没有偏差。 


  以提质增效为根本,工作举措“实”。为顺利推进清单编制工作,包头市委编办根据《包头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县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充分考虑疫情的前提下,以视频的形式就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培训,对编制清单的目的、注意事项、工作标准及工作节奏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和解释说明,重点对工作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上给予充分指导,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包头市生态环境领域县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打好“提前量”。 


  以稳扎稳打为目标,工作节奏“稳”。严格按照《包头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县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工作方案》工作步骤推进,既是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推进,又是作为夯实工作基础和修改完善参考依据的重要内容推进,截至目前,《包头市生态环境领域县乡共同承担事项清单》(修改意见稿)已基本形成,待征求意见后形成初稿,包头市生态环境领域县乡共同承担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拟稿人:袁      慧

核稿人:裴志忠 

    

  

兴安盟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