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机构编制网
当前位置:

包头市青山区委编办聚焦“三度”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为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打造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包头市青山区委编办聚焦“三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聚焦明晰权责,权力运行有法度。组建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改革后,区委编办积极关注区司法局机构运转、职能运行情况,在原有的5个内设机构基础上,调整设置了“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等3个内设机构,理顺了区司法局在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职能。此外,区委编办认真研究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改革工作内容定期与市司法局进行工作对接,跟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主动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了解自治区、各盟市改革进展,学习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为下一步积极稳妥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的职责调整、机构设置等相关工作做好准备。 


  聚焦公正文明,执法改革有力度。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区本级组建了6支综合执法专业队伍,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同步推进行政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整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在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指挥和统筹辖区内派驻人员和基层执法力量,分两批次赋予行政权力事项93项(包括行政处罚77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许可12项),涵盖住建、城管、民政、农牧等6个领域,通过将上述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归并到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方式,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聚焦基层社会治理,规范管理有精度。与相关部门共同梳理编制并公布了《青山区部门和街(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涉及基层反映相对集中的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共13个部门36项事项。进一步明晰街镇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部门和街镇的条块责任,引导部门和街镇照单履职。同时,不断健全法治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了青山区效能中心,依托便民服务系统平台对街镇和部门受理的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督办,为基层法治建设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不断提高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拟稿人:王皓琨

审稿人:裴志忠

    

  

兴安盟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