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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委编办立柱架梁 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下,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包头市委编办持续探索,精准发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强化学习,树牢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基础。一是高位推动,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对《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性文件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多平台学习,努力搭建法治思维架构,厚植机构编制“法治文化”。二是强化业务,注重法治思维运用转化。不断强化机构编制业务的学习和探索,将理论学习和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相结合,着力提升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在强化思想认识的同时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 


  二、规范管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建章立制。立足包头市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室务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事项,修订了包头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以及《包头市委编办年度综合业务考核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动议权限,规范机构编制上报程序,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二是优化流程。着力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日常审核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断优化细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审核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审核流程,确保程序合法合规,要件真实有效。 


  三、多措并举,捍卫法治权威,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强化机构编制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监督检查科列席主任办公会等形式,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决策管理中的基础性、前置性作用。二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核查工作,对落实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其他专项改革,执行“三定”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按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不断优化、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台账管理机制,着力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着力构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跟踪问效的工作体系,以有效的监督推动法规制度的落实。 


  四、多点发力,强化政策法规宣传,突显法治成效。 


  包头市委编办坚持线上线下,内外结合的宣传方式,对机构编制系统以及服务对象进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一是充分发挥OA平台、包头市机构编制网以及公众号的作用,分别设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及“每日一学”专栏,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行精准宣传和解析,形成滚动接续机制,同步有效依托旗县区宣传阵地,积极参与到旗县区“周末大讲堂”等活动中,由市本级主要领导亲自为旗县区各部门、单位对《条例》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答疑解惑,收效显著。二是加大对服务对象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将政策宣传融入日常工作中,真正做到政策宣传日常化和具体化。另一方面通过到部门、单位授课的形式,将政策条例的宣传和讲解带入各部门、单位中,将机构编制政策宣传延伸到更宽更广的领域,逐步扩大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普及面和辐射面,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拟稿人:袁     慧

核稿人:裴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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