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绣花功夫 做重构文章
——包头市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纪实
2019年1月2日,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第十二届七次会议胜利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批准《包头市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了《包头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包头市党政机构改革设计工作宣告完成,施工阶段全面展开。当我们刚刚庆祝了改革开放40周年,还沉浸在改革的宏观叙事中,机构改革的车轮又如约而至、碾压过来,一场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的深刻变革拉开大幕。这里请随我们走近机构改革的现场,再次倾听改革的故事,品味改革的艰辛与精彩。
重构即重塑
与以往的机构改革相比,本轮机构改革有着范围广、力度大的鲜明特点,范围涵盖了党、政府、人大、政协,司法、群团、事业单位,且跨军地,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重大改革,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
问诊把脉——
2018年10月,全区机构改革推进会召开,标志着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正式拉开序幕。而在此节点的半年前,包头市就已开始着手准备机构改革前期的相关基础性工作,打好改革提前量,为之后机构改革方案的起草和完善预留了充裕时间。
半年来,在市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院忠书记的亲自领导指挥下,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带领市编办作为肩负机构改革重任的“排头兵”和“先遣队”,早出发、早行动,立足打好主动仗。
4月初,市委编办成立四个调研组,对市本级69个机关的职能职责运行情况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实地摸底调研,形成了8份专题调研报告。同时,对15名市领导进行面对面访谈,短短半个月,调研组当面听取了五百多名机关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市编办还向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发放《关于包头市党政群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的调查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101份,其中厅级领导32份,收集了各方对包头市深化机构改革的具体意见建议百余条。
“有些问题共性很强,其中有一个共性问题20多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都提出了。”调研组工作人员说。调研抓准了问题、凝聚了共识,摸清了底数,探明了方向。
一次次访谈,汇聚了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一次次调研,带回基层群众的深切期盼。这些成果为报告起草奠定了坚实基础。
组队操刀——
专业的事要由专业的人来做,专业而又复杂的事自然要由强有力的团队来做。为确保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包头市成立了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包头市本级及旗县区新机构的组建工作、审批部门“三定”规定和市、旗县区两级机构改革方案、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改革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由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成的机构改革工作专班,建立起机构改革推进协调机制。自此,市本级层面建立起了一套条缕清晰、逻辑严密的机构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吹响了深化全市党政机构改革的集结号。
绘就蓝图——
有了前期充分扎实的备课基础,在上级尚未正式部署改革工作前,为在紧迫的时限要求内科学稳妥地制定方案,包头市机构编制部门自2018年9月份就开始提前着手起草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初稿。一方面主动学习先行地区机构设置的思路、背景和形式,另一方面,就第三产业管理职责、民营经济协调服务职责、煤炭安监职责、老干部管理职责、政务服务职责、不动产登记职责、依法治市职责等职能职责运行中的痛点、节点和干部群众关注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细致研究。
一次次讨论思想碰撞,一处处修改字斟句酌,报告就在一点一滴中逐步完善。写了改,改了再改,扔进纸篓又捡回来,如此往复。经过29稿修改完善,12月11日,包头市委召开常委会正式研究通过包头市机构改革方案及九个旗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轰轰烈烈的包头市党政机构改革,破局开篇。
重构即重建
根据《包头市机构改革方案》,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市委工作机关13个,政府机构36个。对比改革前党政机构设置,新组建机构9个,撤销合并机构9个,62项职能职责涉及调整,一百多人面临分家立灶、改换门庭。
转隶人员——
机构的调整由此带来的直接变化就是人员层面的转隶变化。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业务科室整建制转隶的,原则上按现有人员编制整体划转。业务科室职能部分划转的,按照工作任务量适当划转人员编制。因此,在历次的机构改革中,人员去留始终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敏感点”。
转隶组建,重点是做好“人”的工作,要从事合、人合,尽快实现心理合、感情合。妥善搞好人员调整安置,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及时回应干部职工关心关切,让广大干部职工吃下“定心丸”,将广大干部调整到更适合的岗位,更好地立足新岗位、展现新作为。
同时,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坚持事业为上,在职能职责调整优化上下功夫,努力做到机构编制资源有效盘活,重点工作需求有效保障,编制使用效益深度挖潜,机构编制管理规范优化,坚决把中央关于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的要求贯彻执行到位。
制定“三定”——
制定“三定”规定,是落实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和必要措施,“三定”规定是否科学周详合理,直接决定了机构改革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优化、精干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以绣花的精准细致,对每个机构的部门职责定位、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进行雕刻塑造。
同时,坚持推动职能转变、优化内部管理的核心要求,在改革方案中没有解决或没有解决到位的问题,在“三定”规定中将推动彻底解决,切实通过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把机构改革的任务落到实处。
重构即重生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转变和优化职责是关键。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机构改革的重构不只是物理上的重新拼装,更要在职能整合、人员融合、协同配合的相互作用,才能真正发生“化学反应”。
理顺职责 机构设置科学优化——
推动实现“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影响了行政效率和机构履职能力。本次改革聚焦职能设置优化,通过梳理各部门事权类型和特点,整合相近或联系紧密的事权组建新机构。
例如,新组建的自然资源局整合了原本分属国土、水务、农业等部门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统一管理林业草原部门,实现对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再如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整合分散于安监、政府办公室、公安、民政等多个部门的职责,优化重组应急力量和资源。还有,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原分属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工商局的反垄断执法职能,这将有利于提升反垄断执法效率和权威性,降低企业制度成本。
完善架构 机构设置登高望远——
本轮机构改革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节点上,短期内要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长期来看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因此,必须注重战略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行政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例如,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卫计委为基础整合老龄办相关职能新组建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个新机构将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拟定应对老龄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措施,为人民提供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又如,新组建的农牧局在原农牧业局基础上整合发改委、财政、水务等部门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有望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以人为本 机构设置顺应民意——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论断。为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设置优化重组。
当前,环境污染问题备受公众关心。新组建的生态环境局整合分散于环保、发改委、水务、农牧业等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和执法职责,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本次改革整合人社、卫计、发改委等部门职责组建市医疗保障局。这个新机构将更好地实现“病有所医”,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仍余音绕梁,本轮机构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未来,还将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的相关配套工作,要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决心,将改革进行到底。
40年前,改革开放的声声春雷唤醒了中华大地的蓬勃生机,今天,机构改革的阵阵鼓点将再次奏响新时代的奋进强音。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曾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