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中,明确赋予基层99项行政权力事项,包头市各旗县区根据地区实际,积极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改革成效尤其体现在各苏木乡镇和涉农街道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基层执法机构承接了相关行政执法事项,解决了过去乡镇“看得见管不着”的执法瓶颈,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充分认识为基层放权赋能的重要意义。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末梢神经”,是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足够的治理和服务权限是基层高效运行的必要条件,是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等治理困境的有效办法。为基层科学精准赋权,有利于改变基层治理中存在的权责不对等、权小责大、基层负担重、治理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等问题,也是方便群众办事、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在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中,承接赋权事项作为改革重要环节、重点工作,各旗县区力戒形式主义,通过与部门、街镇多轮对接,确定了各自承接事项,并由政务服务局牵头纳入苏木乡镇(街道)本级权责清单,已清单形式将改革成果固化。
二是全面摸清下放基层行政权力承接情况。结合“规范属地管理,厘清旗县政府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工作,采取书面调研和重点地区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准确掌握、评估各地事项承接情况。向各旗县区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推动基层有效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以书面调研的方式,全面摸清下放基层行政权力承接情况,梳理汇总未承接事项清单。与司法局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白云鄂博矿区、达茂旗、固阳县、石拐区开展实地调研。编办从职能职责出发,详细了解基层综合执法局成立后的人员编制配备情况、承接自治区赋予基层行政权力事项情况及明晰“属地管理”职责情况等。通过调研,认为各地在事项承接方面,除基层暂时不具备承接条件,基本做到“应放尽放、应接尽接”。但基层执法局目前在实际运行中存在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已协调市司法局尽快举办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明确基层承接落实赋权事项。经过前期全面摸底,汇总出基层暂未承接事项可分为几类情况:基层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的事项、因法律法规修订而调整的事项、苏木乡镇(街道)没有管理服务对象的事项。向各旗县区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承接落实赋权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明确上述几类事项可待承接条件成熟后再行下放,其余事项结合苏木乡镇和街道承接能力等工作实际,加大自治区赋权事项承接落实力度,做到“应放尽放、应接尽接”。
拟稿人:曾 钰
核稿人:裴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