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职能职责。包头市档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政治属性,坚持“党管档案”原则不动摇。借力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办(档案局)牵头抓总的作用,探索建立“办局一体、局馆协同”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全市档案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是优化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包头市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理顺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档管档用档,全市建立起市委常委、秘书长分管档案工作,各旗县区党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亲自抓档案工作的良好局面。市委常委、秘书长亲自督促推动新馆建设、档案信息化等大事难事,分管秘书长紧盯堵点难点问题定期进行调度研究解决。各级党委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完善档案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把对档案工作的重视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各旗县区党委办公室主动加强与组织部门、编制部门沟通对接,配齐配强档案工作力量,确保档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进一步抓实档案行政管理,探索解决了档案执法证件问题,健全了执法工作队伍,为常态化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综合运用档案工作检查、督查考核和业务建设评价等工作奠定基础,促进“以查促建、以评促进”,推动档案法规制度落细落实。
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办局一体、局馆协同”的工作机制。结合档案系统机构改革实际,积极优化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率先完成机构职能分设,各旗县区委办公室分别加挂档案局牌子,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顺利完成档案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党管档案体制优势和档案馆专业优势,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局馆协同工作机制,市级、旗县区级均制定档案局、档案馆协同工作暂行办法,统筹局馆力量,局牵头推进、馆具体实施,配合默契、团结一致,让局馆协同产生乘数效应,共同推进全市档案工作有力有效开展。推动建立市档案局、档案馆联合监管机制,对全市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8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检查和业务指导,对机构改革后全市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整改。统筹“局馆”力量,实施“包头记忆”工程,主动作为,超前谋划为“双招双引一优化”“两都”建设和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中央环保督察等全市重大活动、重点工作提供档案服务,全力护航“包你满意”“包你放心”营商环境。强化前端控制,对市本级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档案登记和指导服务。建成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8个专题档案数据库,档案基础业务实现提档升级。
三是优化管理流程,大力推动档案管理工作“数字化”建设。为节约利用机构编制资源,包头市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向优化管理体制要编制,在集约利用机构编制资源的前提下,探索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建设。开工建设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完成达茂旗、青山区、东河区综合档案馆建设。大力推进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工程,制定实施《包头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三年行动计划》,争取财政投入930万元用于档案信息化建设,2023年底档案数字化率超过80%,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工作目标。昆区档案方志馆投入230万元,建成档案数字化加工中心,数字化率达到60%。青山区档案馆投入80余万元用于档案信息化建设,数字化率达到78.5%。东河区投入146.8万元,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稀土高新区完成1990年建区以来45个部门全部文书档案数字化工作。扎实开展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基础工作,重点培育市档案馆、昆区档案方志馆、北重集团档案馆等3个数字档案馆,培育市委巡察办、市委编办2个数字档案室。围绕新时代全市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科技项目申报与研究工作,11个项目获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立项,总量居全区之首。
拟稿:乌日才
一审:李 玲
二审:李浩磊
三审:崔 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