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实施,青山区委编办针对编制资源紧张、法律援助资源分散等问题,聚焦机构职责整合、资源统筹配置,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整合机构强化职能。积极谋划法律援助机构调整路径,在区司法局设置1个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机构,在全区10个街道(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77个社区(村)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社区法务室),为各工作室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形成了横向道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着力打造“城镇一刻钟”“农村半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
二是科技引领节约成本。引进“互联网·无人律所”一台、“企业法务助手”一台,在青山区政务服务大厅安装使用,综合服务一体机一台,在青山区信访大厅安装使用,“村居法务助手”一台,在科学路便民服务大厅安装使用。不仅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可根据群众需求提供“文书合同”撰写服务,有效节约了人力成本。
三是统筹资源发挥合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统筹调剂工作力量,法律援助审批时限从7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能。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深入社区(村),企业、学校,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先后开展法律讲座20余场,组织法律咨询活动70余次,累计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
拟稿:刘颖琦
一审:广莲花
二审:李浩磊
三审:崔 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