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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23年信用宣传月活动

  日前,包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包头市2023年信用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并下发2023年信用宣传月活动通知,要求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包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通知中指出,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在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包头市信用宣传月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促进了信用监管作用有效发挥、信用应用广泛开展、信用理念深入人心, 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通过不同渠道营造出了助力包头市高质量发展的诚信社会氛围。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高质量发展全局,扎实做好2023年信用宣传月活动。


  包头市2023年信用宣传月活动活动主题:“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塑造新时代模范包头形象”。


  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活动预热:5月25日至31日为活动预热阶段。主要开展“宣传月活动倒计时”系列活动,为集中宣传充分预热。从5月25日起,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人物专访、项目展示、制作先导片等活动,调动全民参与热情,提升社会对宣传月活动的关注度。本阶段还要开展创意征集活动,可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创意,确保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入。


  集中宣传:6月1日至30日为集中宣传阶段。


  各旗县区一要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关爱信用记录的良好意识,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二要开展诚信政府建设系列活动,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诚信履职和高效服务意识。工作成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彰显全市治理政务失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三要组织全市已认定的诚信企业开展“集中亮码”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对诚信企业进行资源倾斜。选取先进个人、先进企业典型事迹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四要深入宣传信用融资工作,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包头市“信易贷”平台实名认证及发布融资需求,提升市场对信用融资的认识程度和获得感。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信息,降低市场监管成本,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围绕“十年征信路、奋进新征程”,宣传《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十年来取得的成效。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征信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发改财金字[ 2023]499号)所列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成果展示、文化传播、群众竞赛、专业服务等方式,组织有关社会团体、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公益机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等单位广泛参与。如各有关部门有相关宣传活动,可与包头市发改委共同策划开展,实现宣传效果最大化。


  持续宣传阶段:要将宣传活动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既要持续推动宣传教育不降温,更要充分用好集中宣传热度,趁热打铁将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各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形成良性互动。


  包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顺应新时代宣传趋势,把诚信理念用好,把诚信故事讲好;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拓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线上媒体和线下媒体,切实将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多种方式予以传播,最大限度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注重活动关联,在策划宣传活动时应当注重宣传素材、特色活动和宣传渠道之间的关联,不断推动宣传持续升温,社会关注度不断提升;积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参与自治区及包头市组织的宣传活动,全市联动,形成点面相结合联动的良好态势,提升我市宣传月活动在国家层面和自治区层面的影响力。


来源: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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