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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委编办“多点发力” 加快推进教育高地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市委编办从加强党的领导、优化管理体制、保障资源供给三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进教育高地建设。


  一、抓住核心关键,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包头市从健全管理体制入手,不断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党“总揽全局”的领导机制。借党政机构改革之力,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全面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通过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党对教育事业、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决策、监督管理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教育领域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二是完善党“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责任制,完善组织框架,结合各个学校工作实际,加强校内党组建设。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对党总支书记、校长进行分设,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学校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提升学校治理民主化水平,确保党的各项方针在教育领域得到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

 

  二、打通堵点难点,优化完善教育系统管理体制 


  近几年,包头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教育事业管理机制、保障体系。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市委编委市委编办多次调整市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内部管理体系。 


  一是优化职能职责,调整重组内设机构。为响应民族工作要求,撤销“民族教育科”,成立“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挂“包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加大教师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挂牌科室,由“政工科”调整至“德育工作科”。按照上级对教育事业的新要求,将“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更名为“体育卫生艺术与劳动教育科”。同时,重新拟定市教育局10个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通过调整优化,进一步理顺了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运行机制,构建起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育管理体系。 


  二是保障资源供给,全面落实“双减”政策。积极响应上级“双减”政策要求,为市教育局增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增核科级领导职数。明确其职能职责,负责协调推进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具体指导各地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等工作。体制机制调整以来,全市207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压减完成,其中101家转型,106家注销,压减率达到100%,位居自治区第一位。顺利完成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过渡交接,全市296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实现分类管理,其中艺术类机构273家,由文旅部门监管,科技类机构14家,由科技部门监管,体育类机构6家,由体育部门监管,其他类机构3家,由教育部门监管 


  三是均衡资源配置,完善教育机构整体布局。给予地方中小学校设置的自主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学龄人口分布情况、地理条件、城镇化进程和生源地流动变化趋势等因素,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如:石拐区委编委将石拐区国庆学区、石拐区五当召镇学区等15所中小学校整合调整为包头市第十五中学、石拐区第一中学等6所中小学校。又如:九原区因新都市区发展迅速,本着新都市区核心区域内的教育发展与现代化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九原区委编委增设包头市九原区世纪路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市本级通过统筹调整、指导帮助等方式,协助各旗县区进一步优化整体布局,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三、创新管理方式,确保机构编制资源科学配置 


  一是以管好编制为抓手,建立“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管理体系。严格控制编制总量,明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包括“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两种类型。基本编制指履行教育教学基本职能所需事业编制,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年度统计表为基数,按照城乡统一原则,采用“生师比”和“班师比”两种方式测算。附加编制指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在基本编制外,按照一定比例核定的事业编制。机构编制部门配合相关部门,通过科学测算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统筹拟订编制分配使用计划,按照“学校挖潜、县域调剂、市级统筹”的原则,在编委批准的编制总量内,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学需要做好分配适用,实现编制资源的动态化管理。

 

  二是以用好编制为目标,统筹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包头市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并做好有效利用。面向市本级、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分别印发关于核定2022年—2025年所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共下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万余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旗县区、学校实际情况,通过借编、调剂、周转等方式对现有编制灵活分配,切实补齐人员编制缺口。按照自治区“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督导高新区整改完成选人用人问题25个。牵头解决了高新区725名中小学教职工用编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参照高新区办法,为存在类似问题的3个区750名教师办理了列编手续。 


  三是以监督到位为准绳,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监督检查机制。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加强中小学人员编制管理,明文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划出纪律红线,确保编制使用规范合理,实现“专编专用”。规范程序,常态监督。严格履行编制使用审批程序,定期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检查工作,杜绝“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等现象,既因地制宜解决因教职工配备不足影响教育发展的问题,又防止因教师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编制资源闲置和浪费的现象。


拟稿:乌日才

一审:李 玲

二审:李浩磊

三审:崔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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