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机构编制网
当前位置:

包头市多措并举 深化市县法治建设

  今年以来,包头市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加强党对市县法治建设的领导为根本,以解决当前市县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有效提升市县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一、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一是市县两级依法治市(旗、县、区)委员会坚持在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充分履行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能,提升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程度。二是加强依法治市(旗、县、区)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法治工作部门人员编制,充实办公室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压实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统一设置平安建设办公室,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优化政府机构依法行政的职能体系。一是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予以重点保障,调整市司法局在行政复议、法治督察调研、政策法规方面的职责机构编制配置,建立法治事务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二是不断强化政府法治机构设置,市本级36个政府工作部门中的28个明确设置了政策法规类内设机构,占比77.78%,主要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行政应诉、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三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起市、旗县区、苏木街镇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体系,市本级执法队伍数精减幅度76%、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执法队伍数精减幅度42%,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全面加强各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三、夯实市县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一是保障政法专项编制向基层倾斜。目前全市基层公安派出所编制达到本地区公安机关的40%以上,基层公安(分)局编制占全市公安机关的60%以上,基层司法所助理员专项编制全部下达到位。二是提升旗县区执法效能,规范统计执法工作,将市统计局承担的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等统计方面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分别下划至属地。三是坚持强基导向,统筹使用苏木乡镇、街道编制,充分调动各旗县区统筹调整苏木乡镇、街道编制资源的积极性,保障各旗县区对已有编制资源的自主调整和按需调配,缓解基层事多编少和人员紧缺的难题。


拟稿:李 玲

一审:李浩磊

二审:崔 旺

兴安盟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