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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开始了

  一、范围与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包头市各级事业单位法人,均需通过“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进行年度报告。


  日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结束,逾期网上年报系统自动关闭。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等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二、报告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

  2.人员编制

  3.从业人数

  4.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5.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名称及有效期

  6.资产损益情况

  7.《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8.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9.涉及诉讼情况

  10.社会举报投诉情况

  11.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12.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三、年度报告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经举办单位盖章确认的2023年末资产负债表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4.住所证明

  5.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


  四、方式与程序


  方式


  各事业单位法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本单位二维码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通过“年度报告”功能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程序


  各事业单位法人认真填写年度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规范提交相关材料,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实际情况,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年度报告时,如有变更事项,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后进行年度报告。


  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的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保密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事业单位,并说明理由。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通过包头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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