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简易注销,破除退出难题。根据上级《关于试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印发《试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试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说明》。事业单位法人申请注销登记环节,过去需在法定30天内至少在县级主流媒体发布3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如今对适用简易程序且有债权债务的拟注销单位只需发布1次公告,对适用简易程序且无债权债务的拟注销单位可不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原事业单位法人申请注销登记前,需成立清算组织,由清算组织负责提交清算报告为前置条件,简化为不再要求清算小组出具清算报告,只需出具资产及债权债务承接证明文件,不仅法定办结时限由30天缩短为15天而且极大降低事业单位行政成本,着力解决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的问题。
二、压缩办理时限,随即受理审核。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规范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程序从主动告知做起。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联系单位政工人员主动告知办理流程、所需申请材料、网络系统操作,避免单位重复申报“多跑路”。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受理时限由原来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精简为申报材料完整的1个工作日办结;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告知修改项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进行系统申报,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实现了“不见面年检”,精缩受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三、“监管+培训”,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注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针对各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不稳定,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群进行新老人员衔接,编办指派专人负责即时解答各单位反映的相关问题,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培训,推动“进一次门、搞一次培训”。在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过程中,一方面针对核查出问题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配合限期整改完成;另一方面,在抽查过程中对事业单位法人和政工人员主动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要求,普及及时办理变更的重要性,告知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流程,将每年一次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上门手把手培训”相结合,不仅扩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的知晓度,而且为固阳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次办好”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