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白云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调研情况汇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内党发[2014]9号)、《包头市党委、政府关于旗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包党发[2014]7号)精神,为了更好的完成我区改革任务,我办对改革所涉及的主要政府工作部门进行了调研走访,并结合白云区实际提出三种改革方案,汇报如下:

 

一、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

(一)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主要认识。

通过学习自治区、包头市改革文件精神,明晰这次改革仍然延续了2010年大部制改革的思路,最大的差异点在于特别突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一个由过去比较注重外在机构合并、调整更加转向职能的转变,是内涵式的改革。具体亮点包括: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改革,而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如整合药品食品监管,面对的是过去的老大难问题。二是突出解决民生问题。老百姓关注的问题,比如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看病等方面,此次整合食品质监、卫生计生是和老百姓生活直接相关的。三是特别强调权利下放。解决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权利,强调政府给市场下放权利,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特别强调政府对社会下放权利,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的作用。

(二)目前区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及政府部门执行“三定”规定的情况及存在问题。

2010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白云区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改革文件规定设置机构、明确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设17个工作部门,全面整合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推行大部门制改革,进一步调整理顺了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关系、优化了政府组织结构。目前在人员编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各部门机构编制配备与实际工作开展还不相适应,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压力不断加大。我区行政编制总量较小,随着一些涉及民生领域部门的工作职能不断增加,这些部门要求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呼声很高,而包头市核定我区的行政编制总量较小,所有的行政编制已经全部分解下达各部门,无法调剂编制用于解决这些部门人员编制紧缺的问题,矛盾日益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使得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加大。很多行政机关岗位以“借(抽)调”的办法从二级事业中补充工作人员,造成人员管理上的混乱。

2、在机构设置及编制管理方面还存在条条干预现象。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上级业务部门以批项目、批资金、升级达标、考核一票否决等形式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管理,但事实上,这种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上级业务部门在发文件、召开会议、开展评比、领导讲话、批示、批资金、批项目、考核一票否决时,往往要求下级政府要对口设立相关机构,对下级工作的考核和升级达标,也往往以是否设立对口机构、是否保证人员编制为前提,给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和困难。

3、政事分开的问题还未得到真正解决。事业单位与行政机构职责不明权限不清、事业单位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关于白云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包头市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结合白云区实际,我办提出以下三种方案:

机构改革方案一:卫生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交通局变更为农牧林业水务和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变更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统计局单独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改革方案二:卫生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交通局变更为农牧林业水务和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变更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独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改革方案三:卫生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交通局拆分为农牧林业水务局和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变更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为了保证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我办向区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及政府各位领导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改革所涉及的主要政府工作部门质监、工商、药监、水务交通、发改、住建局等单位进行了调研走访。

(一)关于向区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及政府各位领导征求意见。

我办向17位区委、人大、政协及政府领导征求了改革方案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稿17份、收回反馈意见17份,其中赞成方案一即单独设置统计局的反馈意见2份;赞成方案二即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局的反馈意见6份,以及建议保留民宗局挂旅游局牌子,住房和建设局拆分为建设局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并承担物业管理职能)的反馈意见1份,其余反馈意见表示两种方案均为可行。

(二)关于对改革涉及主要政府工作部门的调研走访

对应包头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区涉及调整、划转、整合的部门有发改、卫生、计生、药监、工商、质监、水务交通、住建等8个职能部门。这些部门的编制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1. 关于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5名(包括派出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所7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行政人员9名,行政编制空编8名,工勤编制空编2名;其中,领导职数核定14副(其中1副职兼任纪检书记),实有1副,空13副;非领导职数核定11副,实配1副,空1正;下设股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实有1人。

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行政人员5人,行政编制空编3名,工勤编制空编2名。其中领导职数核定13副(其中1副职为纪检组长),实有1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行政人员3人,工勤人员1名。其中领导职数核定11副,实有11副。

整合后:共有行政编制26名,工勤编制5名,实有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1人,行政空编9名,工勤空编4名;其中,领导职数38副,实有25副,空13副;非领导职数12副,实有1副,空11副。

2. 关于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将卫生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

卫生局:现有行政编制3名;领导职数12副,内设6个业务职能科室。现有在编人员3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主任科员1名,空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计生局:现有行政编制3,核定领导职数21副,内设7个业务职能科室。现有在职在编人员2人,均为正科,其中局长1名,纪检书记1名。空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3、存在的问题

整合后编制不足问题得到缓解,但是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仍然存在。合并前受编制限制,很多单位多年以来没有得补充新生力量,现有的人员年龄偏大、知识陈旧,而且很多人员都一身兼多职,工作疲于应负。

4、建议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提建议

对于所空非领导职数,建议优先考虑本单位工作人员;对于所空编制,建议优先补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缺人员;待遇问题,由于现所履行工资待遇在误餐补贴、取暖补贴、公积金部分相对高于我区公务员待遇,希望考虑能够继续保持现有待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提建议

希望合并后,所空编制保留在新组建单位,用于人员补充。

计生局所提建议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早已组建,目前部分工作已存在对接不畅,希望尽快完成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组建。

卫生局所提建议

领导副职任命应回避兼任下设事业单位正职,当全局利益与所任职事业单位利益冲突时,无法客观考虑全局。职责方面:建议食安办职责划归食药局;参考东河区设置,建议爱卫办挂牌与政府办,利于相关动员、协调工作的高位启动,增强力度。

发改局所提建议

1)单设统计局,考虑企业权力与义务对等的需求,脱离发改经贸局的权利,单方面要求企业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实际工作中会存在障碍。

2)建议单设安监局,目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大,在政府全局工作中具有一票否决的重要性,但同时要考虑单设后可能存在工作饱和度不足。

水务交通运输局

存在问题:

1)现仅有2名行政编制,承担农、牧、林业、水务、交通五项职能,人员不足,力不从心,且上述五项职能存在于同一机构职责不顺、管理不畅。

2)交通职责主要针对城间、乡间公路管理,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职责较少,不具备单独设立的职责条件。

建议:

1)对我区行政编制进行全局调配,增加我局编制,缓解人员不足。

2)将交通职能分离出去,以保证我局其他四项职能有效开展。

住房和建设规划局

存在问题:

目前对口市一级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个政府工作部门,仅有4个行政编制,人员不足,工作应接不暇。

建议:

如今城市建设地不断发展,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破在眉睫,为避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就需要一名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构,建议合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与公卫站,组建综合执法局对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政局。

三、下一步工作

(一)简政放权

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持续不断的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次调整到位。只要社会经济还在发展,这一过程就不会停止。要区分政府职能转变的轻重缓急,着力解决当下面临的紧迫问题。

一是向市场放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应当明确,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公民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是向社会放权,激发社会活力。应当看到,30多年来政府对经济领域的放权尽管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还是比社会领域的放权大得多。随着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必然要求政府加大向社会领域的放权力度,让人民群众依法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服务,更好地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强化宏观管理,政府要加大对经济社会各方面的估量分析及科学预测,制定相应的方针、计划、目标、政策和制度,该扶持的扶持,该规范的规范,该放手的放手,该加强的加强,确保做到“放而不乱”,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消减资质认定项目,清理、调整前置审批事项,变前置审批为后置审批,逐步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放宽市场主体处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和名称管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区政府未保留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一律不得办理。社会管理领域除区政府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外,其余均由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进行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

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编制行政审批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日常管理。

(三)机构整合,明确“三定”。

关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部门上下级之间职责不清、交叉重叠、关系不顺利等情况,一是通过机构整合,由外部的交叉变成内部的合作。二是通过“三定”进一步理清,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和要求,把现行的职责交叉问题逐项列出,进行深入协调整合,理顺权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