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机构改革精神,立足我区实际,制定改革方案
自7月2日,市编办针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召开旗县区编办主任座谈会,我市各旗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我区以自治区、包头市两级改革意见为指导,以机构设置现状为基础,以对改革涉及8家重点工作部门的调研结果为参考,拟定改革方案草案。于8月中旬,就改革方案草案与市编办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针对区水务交通运输局承担的农牧业、林业职责情况向市编办提交详细说明,此外为了保持各旗县区设置一致,对改革涉及的部分单位名称、职责做出调整。于10月中旬通过改革方案草案初审。于11月9日,召开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制定最终改革方案。于11月21日,向市委、市政府上报改革方案请示。12月12日,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白云区改革方案,并由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包党办发[2014]38号)。目前,《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审阅中。
二、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
(一) “三定”规定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白云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编委负责组织实施,对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调整的七家部门进行“三定”。目前,区编委制定《关于白云鄂博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白机编发[2014]22号)文件,并向改革涉及的17家相关部门下发,涉及调整的7家部门已初步上报“三定”方案草案,区编办正在进行审核。
(二)职能、编制、人员落实工作
根据《关于明确旗县区质监系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包机编发[2014]39号)、《关于明确旗县区、高新区工商系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包机编发[2014]40号)以及《关于调整白云鄂博矿区机关科级领导职数的通知》(包机编发[2014]5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已将白云区质监、工商局职责、编制、人员划转到位,并制定白云区机构改革领导职数调整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
我办将加快进行改革涉及7家部门的“三定”,推动相关单位机构设置、职能、机构、编制、人员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