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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委编办立足新时代 科学谋划2021年机构编制工作新篇章

   包头市委编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编办主任会议、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谋划2021年度工作,立足“四点”积极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实,为促进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以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为支撑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优化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扶贫与乡村振兴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和接续工作。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努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二是优化机构职能和体制机制。以“三定”规定为抓手,加强对部门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机制落实等情况的跟踪了解。继续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明确县乡权责边界,规范属地管理。三是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围绕“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的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内容,全力配合做好相关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优化设置。

二、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着力点,推动公益服务平衡充分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后续工作。指导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对各自所属的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拿出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二是认真落实“减一收一”方式的编制管理。涉及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做好在编人员的使用和维稳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按权限和程序,共同提出具体办法,确保改出活力也要保证稳定。三是加快推进“三定”和机构编制事项批复的落实。组织、编制、人事部门要配合各主管部门完成领导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法人登记、实名制变更等工作。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完成机构挂牌、办公场所调整、档案移交等工作,确保市本级事业单位改革圆满完成。 

三、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为落脚点,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
一是严控机构编制总量。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管理等规定。二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转变思维方式,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经济发展、民生短板、基层一线等做到保障有力、服务到位;对大块、大口的用编大户以及职能虚化、业务萎缩、人浮于事的部门,要创新挖潜、撤并减少。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对机构编制使用的评估问效。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肃查处“条条干预”等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四、以坚持法治思维为切入点,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加速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落实到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以《条例》为基础主干,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大前置审核、备案审查、清理规范力度,提高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质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坚决落实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按规定请示编委,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