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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编办积极开展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白云区编办积极开展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以及工作部署,按照“宽进严管”的思路和“便捷高效、强化监督、促进共治”的原则,以“转变职能方便事业单位、改进监管方式提高效能”为着眼点,从2015年1月至3月底,我办将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即年检工作。

与以往年检工作不同,今年的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所改革。

(一)将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1、事业单位每年331日前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向本级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白云矿区机构编制网上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事业单位法人在公示年度报告前,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3、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不再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

(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程序

1、通过光盘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所需材料;

2、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报举办单位审查;

3、将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保密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报白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时交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换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涉密事业单位仍采取书面形式报送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并换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报告书不进行公示。

4、未取得网上登记专用光盘的事业单位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网上登记专用光盘。

工作要求凡经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备案)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务必于201511日至331日向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提交相应的文件:上一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两份,相应位置加盖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管局印章);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局公章或财务章确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至此,年检不再收取年检公告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依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内容、编本、“五定”方案、资产负债简表等内容填写,事业单位对所填写内容负责,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填写内容进行监督审核。财务不独立事业单位不予年检、换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