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云鄂博矿区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鄂博矿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府办发 [2014]52号),现将白云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予以公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白云鄂博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 综合管理工作:协助编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组织、人事、财务、机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党务、群团、纪检监察工作。
2.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各级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研究提出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核全区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方案);负责区直机关及政法部门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与管理工作;审核全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我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负责全区各级各类行政编制、政法编制总额管理与分配;负责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立、调整和领导职数的申报;负责全区股级行政机构设立、调整和领导职数的审核。
3. 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研究提出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事业单位 “三定”规定(方案);负责区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我区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以及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来源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编制总额的管理与分配;负责全区相当于副科级规格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和领导职数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各类事业单位定编标准。
4.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核、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制全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及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实名制数据管理;中文域名建设)
5.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研究提出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检查指导全区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法保护核准(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组成单位:
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包括区编办本级及所属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共计2个。
1.白云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2.白云矿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4年度收支预算的安排
包头市白云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全部预算收入金额为2.7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8万,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4万,公务接待费0.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