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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时 间: 2016-03-04        来 源: 达茂旗编办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达茂旗编办积极谋划,全面部署,多措并举,着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加大宣传。研究部署全旗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对象、时间、内容、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的程序办法和有关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通过门户网站、QQ群等手段加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宣传力度,为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公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主动服务,提高效率。将年度报告公示相关表格和说明通过QQ群及时传送给各事业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员,做到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力争一次性办结。对上门询问、网络咨询、电话咨询的单位人员,给予耐心解释与答复。做好填报指导,主动与事业单位协调联系,对光盘使用不熟练以及二维码图片登录操作不熟悉的,采取“主动问询服务”和“网络在线指导”的方法,主动做好指导服务,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公示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严格对事业单位法人拟公示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于网上提交材料不全的单位,要求及时予以补全;开展业务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对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信息与法人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一律要求“先年检后变更”,确保年度公示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