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7月我旗启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以来,旗编委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稳步推进、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达茂联合旗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旗编委会、政府常务会和旗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于2014年12月3日以达党报〔2014〕7号文件正式上报包头市委、市政府,经市编委审核和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市党政两办于2014年12月12日印发了《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旗党政主要领导就机构改革事宜做了批示,旗委、政府及时交由旗编委予以组织实施。旗编委于2014年12月25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达茂联合旗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调整确定了24个政府工作部门的人员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并于2014年12月31日按照组织程序,将包括整合机构在内的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到位。涉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整合的6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已由各部门重新拟制,经机构编制部门初审,征求各分管副旗长意见后,于2015年1月14日提交旗编委会研究,将以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旗主要领导专门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涉及调整、整合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按照市编办的通知要求,2015年1月15日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督查汇报会,自治区编办领导听取包头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作为包头市政府机构改革进程较快的地区之一,我旗代表包头市各改革旗县区,就我旗政府机构改革总体情况、具体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详实地向上级进行汇报。汇报获得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