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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联合旗政府机构改革经验之具体措施

(一)广泛学习宣传。我们通过文件、媒体、刊物等多种渠道,首先在旗委、政府领导、编委领导、编委成员单位、重点是机构编制部门中,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电视电话视频会》精神,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这项工作之后,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旗县区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工作的开展,在政府工作部门中,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控机构编制等进行了广泛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对在新一轮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坚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和方向,加深了理解,形成了共识,营造了氛围,为克服改革的思想障碍,坚定改革的工作信心,确保改革顺利的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之后,旗委、政府及时明确由旗人民政府旗长、旗编委主任亲自挂帅,旗委、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两办、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编办及档案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全力做好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研究、早报审,确保整个政府机构改革期间的各项工作按时限按要求平稳有序推进。

(三)深入调查摸底。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形成之前,旗编委领导与机构编制部门早谋划,早准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集中研讨改革思路,为机构改革提供准确、充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以期形成既突出本级政府功能,又符合我旗具体实际的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机构改革,我们主要围绕部门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等开展前期调研。通过调研,充分听取了有关部门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部门的职能运行情况,为草拟、修订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理清了思路,打下了基础

(四)确定改革方案。为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我们整合加强卫生行政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机构和职责;落实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突出强化旅游工作机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调整口岸管理职责,对上实现归口管理;调整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等,在反复征求意见并与市编办、乃至市政府反复请示、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上报了《达茂联合旗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在等待方案审批期间,我们及时草拟了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调整意见和《达茂联合旗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后,我们及时召开了编委会议,研究通过了《达茂联合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以编委文件印发下达,开始进入组织实施。

(五)精心组织实施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印发后,重点工作就是研究制定“三定”规定。我们采取参考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等措施,由涉及调整、整合部门初步拟定“三定”规定草案,经编办认真把关初审定稿并征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旗编委会议审核通过,将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随后全面总结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六)严明工作纪律。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我们在《达茂联合旗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对遵守相关纪律作了明确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由旗委、旗政府统一领导,旗编委负责组织实施。二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旗纪委、组织部、编办、政府办、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档案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改革期间相关工作。三是严明改革纪律。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决不允许发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突击进人和提拔干部;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私分、变相发放和转移财物,严禁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四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正确的改革意识,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