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达茂旗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目前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近年来,达茂旗积极研究发展思路,深入推进改革步伐,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政府职能转变情况

2014年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达茂旗理顺了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上级有关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明确为新增职能,此次涉及调整、组建的6个部门共有新增职能14项。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确需几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相互间如何衔接,避免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三定”规定的“其他事项”中共有8项职责进行了明确,避免了职责交叉。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卫生局宾馆餐饮区域和单纯性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职责、经济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

    此次“将工商、质监、食药品的职能”全都整合在一起,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破“多头”管理体制,变分段监管为集中监管,避免重复监管、消除监管的“盲点”,改变过去这种多头监管造成了食品等安全执法问题的混乱,对公众来说,各类产品问题的管理有了对应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政府部门在处置食品、监管食品方面,责任更加清晰。同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中设置行政审批股,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施提供基础保障和有力条件。

二、政务服务情况

2011年1月,达茂旗组建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同年8月设立政务服务大厅,开始为企业和群众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2013年6月,建立“一委(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简称旗公管委)、一办(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简称旗公管办)、一中心(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机构,对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统一领导、监管和服务。其中,旗公管办是旗公管委的办事机构,同旗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隶属于旗人民政府;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旗公管办的所属相当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2015年3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批复(包机编办发〔2015〕16号),将达茂旗政务服务中心升格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2014年 9月,旗政务服务大厅迁至百灵庙镇新城区,并按市政府要求更名为“市民大厅”,现入驻部门21个,设立办事窗口46个,配备相关工作人员54人。市民大厅启用以来,达茂旗按照市里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四到位”改革的要求,将全旗保留的2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集中办理的38项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厅,实行“一站式、一条龙”办理,并将服务群众较多的新农合、交警车管所等部门也纳入进来;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标准化服务制等相关工作制度,编印了蒙汉两种文字的审批、服务事项告知单等文书资料,在窗口设置了审批岗位牌和授权公开栏。同时,采取“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报批监督管理、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的运行方式,努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在节约公共开支、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走在了全市各旗县区前列。

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的精心管理和优质服务,大厅办件数量较以前大幅增长。今年1—8月,共受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26340件,接受群众咨询43313次,提供便民服务57412次,群众满意率100%;共统一监管办理36个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和81个政府采购手续,预算总投资10.4亿元。

    达茂旗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提高了政府行政效能,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积极促进了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