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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固阳县编办“四个落实”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追究,做到知责、履责、追责,层层传导压力,构建由党支部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以问责促进履职到位。
    三是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逢会必讲党风廉政、讲作风,做到时时提醒,常敲警钟,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死角地带”。
    四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作为“一把手”工程,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民主、团结的良好风气,营造机构编制队伍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拟稿人:闫振宇;核稿人: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