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委编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件》为抓手,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法治观念,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到各项改革和管理过程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是抓学习,强化编制队伍法治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政策法规列为常规学习内容,学用结合,拓宽编制干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机构编制队伍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在各项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过程中的专业作用。
二是严管理,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地位。严格机构设置,严格编制使用,依法从严控制编制总量、有效盘活存量、统筹使用编制,合理优化编制资源,进一步优化部门编制结构,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民生保障领域和基层一线领域倾斜。加大机构编制在程序上依法办事的力度,切实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三是重约束,强化监督检查法治权威。注重刚性约束,严格监督检查,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采取单位自查和不定期开展专项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开展落实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为全区及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不断创新督查方式,完善督查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拟稿人:贺智慧 核稿人:梁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