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定昆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
(二)依法保护在昆区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三)监督昆区所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和《细则》,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四)负责昆区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五)组织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工作;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