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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编办把握关键环节严控机构编制

昆区编办坚持改革和管理“两手抓”,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前置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严控总量。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文件精神。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和自治区核定总额,事业单位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基数,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

二、把住入口。进一步强化编制的刚性约束,严格编制使用核准,强化两条“红线”,即:严格在空缺编制内核准用编计划,对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计划进,用编数量严格控制在机关事业单位自然减员总量内,并鼓励部分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购买服务交由市场和社会力量承担。

三、盘活存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精简压缩、调整规范机构编制,将有限的用编资源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发展需求。

四、强化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坚持“撤一建一”的原则,严控机构设置;坚持“先核准职数、后调整配备”的原则,严格规范职数配备;坚持“先核编、后进人”,“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有效发挥编制管理的“总开关”作用。

五、加强督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评估、监督、考核制度,着重强化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跟踪问效”,对新调整机构设立运转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履行职责和工作成效情况及对现行机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督查,确保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事前调研、事中审批、事后“跟踪问效”的“三位一体”管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