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昆都仑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昆都仑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自20144月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编办的工作指导下,分步骤、分阶段,认真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有了新进展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昆区在“三定”制定过程中,认真梳理、分析了2002年、2010年改革以来职责任务履行和调整变化情况,并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研究提出了职责调整意见,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加强了经济社会统筹协调。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二是围绕政府的服务职能,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理顺职责取得新成效在各部门上报的“三定”规定草案中,对新增职责、减少职责、加强职责等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我办经过认真分析,并报区编委会讨论研究,进一步理顺了政府各组成部门之间诸多职责交叉的关系。

三、权责一致得到重点强化在本次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还重点强化了有关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事项,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事项,分别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的主次责任,为加强责任追究提供必要的依据。诸如明确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等职责都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等。

四、优化组织结构迈出新步伐本次区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设置总数减少了4个,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力度较大,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了组织结构,规范了机构设置。一是坚持上下衔接、探索了大部门体制。昆区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原则上与国务院、自治区、包头市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对应,中央、自治区、包头市要求加强的部门和强化的职能,予以对应落实,同时还探索实行了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了昆区特色。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体现昆区中心商贸商务区和中心城区的特点,保留了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进一步加强我区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发展能力。

五、严格控编控职数得到有效贯彻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包头市的要求,本次机构改革,昆区从严核定部门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控编制、控职数、控内设机构的目标得到了有效贯彻。在部门领导职数配备上,昆区编办会同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了部门领导职数配备和编制意见。各部门一般设正职1名,在人员编制分配上,调整变动部门的人员编制,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随职责划转,其人员编制作相应划转,具体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由相关部门协商确定。新设部门以及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新增职责的部门,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其它未涉及调整变动的部门,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

目前涉改部门干部职工思想稳定,机构组建顺利,人员配备到位、印章启用到位、“三定”规定印发到位。通过改革,昆区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转变、各部门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组织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