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事法设字〔2024〕3号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我局依法核准设立登记,现予公告。
★ 单位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大数据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亚楠
开办资金:1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数据管理、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工作以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落实全区数据管理、数字政府等领域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等相关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区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技术建设运行管理;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负责拟订全区数字经济产业政策、规划计划、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推进智慧青山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政府建设等职责;承担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市民大厅A座2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204MB1R389889
举办单位:包头市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包头市青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