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主要通过《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列减编、工资审批、机构编制实名制统计等措施,重点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发挥专项检查优势,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对党政机构改革、减编控编、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防止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坚持制度建设与法规宣传相结合。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统一管理、编制使用审核、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部门协同配合监管等制度,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通过印发资料汇编、实地调研交流、举办中心组学习讲座等途径,并充分利用微信群、自建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相关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和执行自觉性。
三是坚持把事前审核(批)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对涉及部门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会前至少提前一天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制作青山区委编办会议议题审批表,会前由相关股室提出议题报主任审定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坚决不搞临时动议。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后,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机构运转情况、职能履行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事业单位登记变更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拟稿人:王龑 审稿人:张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