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印发后,青山区委编办积极抓好贯彻落实,突出“三个重点”,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突出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一是以上率下领学。将机构编制法规纪律规定纳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围绕相关内容积极开展研讨交流,年内进行了多次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专题学习。二是深度钻研精学。针对机构编制相关的法规纪律开展专题研讨,并由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同志对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有效提升了全办干部的法规纪律意识。三是搭建平台促学。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青山区学习讲堂”教学内容,面向区级重点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开展业务讲堂,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突出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一是加强外部协作。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人社、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工资审批、专项审计等途径加强信息共享,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强化内部配合。在明确监督检查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具体股室工作职责,加强整体工作统筹,建立内部配合机制。三是常态化参与巡察。主动对接组织、巡察部门,将机构编制纳入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融入区委巡察。
三、突出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一是加强问题筛查。通过年度重要事项报告、日常业务工作和查询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等途径寻找问题线索,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二是开展专项督导。根据全办重点工作安排,通过《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区级部门(单位)、街道、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查,进一步提升全区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三是完善预警机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实名制管理、职能运行和事业单位监管等途径,动态掌握部门(单位)存在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强化事前预警,提升监督质效,努力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撰稿人:王皓琨 审稿人:广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