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青山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步走”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青山区委编办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与思想认识、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深度融合,充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区委、区委编委领导发放了《条例》单行本,抓住工作调研、部门座谈、业务办理等机会面向全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做好对《条例》的解释和贯彻落实工作,树立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打破编制部门所有的思维误区。同时,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区属部门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办法》,要求各部门、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在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环节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机制借力区委常规巡察,对党建、业务等方面30余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针对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对业务办理流程不熟悉的情况,着重修订了《列编注册业务办理流程》《事业单位法人网上登记管理流程》等6项业务制度,以流程图形式明确了新增人员办理列编注册、领导干部调整、人员减编和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办理所需要件和步骤。以“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为抓手,对编委会议审议事项、组织部长审核和编委主任审定事项、编办室务会议研究事项进行了调整优化。编制印发了日常工作制度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形成了一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切实提升。

三是推动镇和街道改革成果有序深化在充分征求街镇和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职能部门与镇和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细化,形成涉及5个类别152项具体事项的《青山区镇和街道职责任务清单》以及涉及6大领域221项具体事项的《青山区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印发了《青山区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明确了区级部门(单位)向街镇下放职责事项的程序和后续保障措施,切实为基层一线减负增效,镇和街道改革成果不断巩固深化。(撰稿:王龑      核稿:王皓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