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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委编办强化措施 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

包头市青山区委编办坚持以法治为根本,以从严为基调,以规范为目的,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控制总量,求“严”。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均通过编委会研究审定。对于不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编制部门一律不予受理。从源头上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总量控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及时维护,求“新”。不断创新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方法,对实有在编人员实行台账管理。每月利用各机关事业单位审批工资之际,认真核查实有在编人员情况,随时记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进人、出编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全区在编实有人员总量。及时更新机构和人员增减变化数据,确保全区机构编制情况的准确性,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三是坚持原则,求“活”。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合理配备人员。妥善处理政策与实际需求的关系,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对确需进人的机构,首先考虑内部调剂解决,其次考虑从全区调配解决,从源头上控制编制总量,确保实现“零增长”。 

四是监督管理,求“联”。强化部门之间相互监管和协调配合,将编制、纪委(监察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有机联系在一起,使机构编制管理“总闸口”的作用得到强化,实现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管人员、管经费、促工作的综合实效。(撰稿人:郭佳               审稿人:李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