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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委编办多措并举 做好镇和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深化镇和街道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区委编办主动作为,向改革问效,做深做实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开展实地督查,落实“三定”规定。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镇和街道改革相关工作自查整改的通知》《关于开展街镇改革“回头看”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镇就“三定”规定执行、自治区赋权运行等相关工作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同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小组,深入全区10个街镇排查督查挂牌、机构设置等“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要求街道、镇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运行职能,坚决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完善职责定位,提升治理效能。我区先后分两批次为街镇赋予行政权力事项93项,涵盖住建、城管、民政、农牧、卫健、自然资源6个领域。同时,区委编办与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组织区级部门、街道和镇共同梳理编制并公布了《青山区部门和街(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清单涉及基层反映相对集中的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共13个部门36项事项,明晰了街镇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了部门和街镇的条块责任,引导部门和街镇照单履职。

三是突出资源整合,下沉编制资源。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经区委编委批复,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编制下沉至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实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近20人,同步下沉了执法车辆、装备,进一步整合了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加强了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保障。此外,随行政权力事项下沉,区民政局采取与街镇协同办理业务的模式,每月选派人员配合街道、镇开展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拟稿人:王皓琨   审稿人:刘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