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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思考

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党中央交给地方各级党委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性比较强,力度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触及的利益比较深,旨在着力解决一些事关重大、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为确保本轮党政机构改革规范有序开展青山区委编办围绕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重点涉部门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青山区共设置行政机57个,包括党委部门10个,人大、政协各1个,政府部门24个(含政法机关1个),园区1个,群团10个,街道8个,镇2核定行政编制652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5机关工勤编制49名。

共有事业单位146个。其中,副处级(含比照副处级)事业单位4个,科级(含比照科级)机构63个(正科级28个,副科级35个;其中,教育系统正科级14),股级(含比照股级)机构79个(其中学校、幼儿园30个)。核定事业编制6451名,其中核定中小学教职工专项编制4629名。

本次改革,我区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发改委等10个部门及所属的14个事业单位列入用编事项管控清单。同时,针对上述领域以及改革涉及的疾控、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进行了重点调研。

二、存在问题

思想认识方面一些涉改部门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还不能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认同编制资源并非部门所有,对编制资源是党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可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统筹调剂、动态管理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机构设置方面。上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已有许多地方探索成立了专门负责数据管理工作的机构或部门,承担着加强大数据领域行政管理,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职能我区也成立了大数据中心,但相关大数据管理职能仍然比较分散部门间不同程度存在数据壁垒不能共享,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机构运行方面。“三定”规定中,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划分明确,但在实际运行中,还没有做到优化协同高效,行政效益有待提升。此外,对于个别问题,尽管“三定”有明确的职责界定,但部门之间偶有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而且一些新的职责任务如12345”热线涉及的来电解释及任务派单、监督回访等都需要在机构编制职能方面给予明确的支持。

人员配置方面。因历史原因,全区还有为数不少的区财政负担的编外人员有的实现了同工同酬,有的没能做到同工同酬。如何结合实际,将这部分编外人员通盘综合考虑,科学统筹配置编制资源又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是下一步改革将要面对的一个新课题和新挑战。

“条条干预”方面。部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仍然有干预基层机构编制管理的现象,或以年度考核、达标验收、项目申报比照其他旗县区应组建机构为由,要求增设相应机构或增核编制,给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压力。

三、问题原因

(一)客观方面

一是各类编制数量、科级领导职数与其在服务人口半径行政管理或公益服务幅度等工作职责、发挥的作用不相匹配。所以,横向与其他旗县区相比,我的一些领域和部门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还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二是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一些“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等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的下放,使得相关部门的人员编制更为紧缺,但上级部门事权下放的同时,人员、编制没有随之配套下放。此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基层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市场监管、信访维稳、城市建设等方面责任也非常重大,但上级从未为此而增核过编制。同时,我区的编制资源分配也相对固化,近年来,动态调整幅度较小,且除少数领域外,编制资源配置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二)主观原因

一是现有的编制资源还没有真正盘活,散、弱、小的机构设置使得人员力量分散,不利于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并形成合力,造成机构编制资源不够集中

二是部分部门与属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及各自角色定位不精准,有的部门决策、管理、监督、宏观指导及顶层设计作用发挥不明显,有些工作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没有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没有实现政事分开,弱化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能。

三是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日常对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培训频率较低,使得单位更换工作人员后业务工作衔接不到位。

四、改进措施

1. 强化政治自觉,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主线,充分发挥好编办作为党的机关定位、办事机构定位、参谋助手定位的作用,系统谋划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路举措,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总量管理等规定,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2. 增强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各部门单位高质高效运行。结合“两优”专项行动,不断推动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职责和编制配置的有机衔接。同时,从推动部门转变思想、优化职能、自身挖潜、提升行政效等角度出发,科学合理配置编制,把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各单位拟新增人员的年龄、专业结构等因素,合理拟定空编使用计划。同时,积极探索设立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专项编制管理制度,把人才引进工作与区委组织部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增强编制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对机构编制管理使用的评估问效机制,处理好严控编制与满足部门发展需要间的关系,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编制,建立各部门编、岗、人相宜的运行管理模式。

3. 加大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紧紧抓牢对内对外两块阵地,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对内加强自身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练好内功,对外做好机构编制宣传指导部门树立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大对机构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两手抓、两提高、两促进。保持“三定”规定的相对稳定性,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控机构编制。

4. 规范管理借调人员,严控编外人员。严格人员借调程序,加强对借调人员管理,有效规范长期借用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问题,对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调动手续,减少人编分离人员数量。同时,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严肃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锁定编外人员基数,实行规模数和经费总量双控,压缩存量、严控增量。

5. 不断加强实名制管理,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共享平台。着力破解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运行中存在的各组其网、信息孤岛等问题探索建立多部门共享系统,制定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发挥好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并将本级政府财政供给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建立全口径的财政供人员数据库,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基础数据信息的共建共享,提升各部门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五、几点启示

1. 持续结合“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和优质服务水平。下一步各部门仍需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与之相对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再造部门各自的工作流程,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向管理创新要编制,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优质服务水平,在为推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同时,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2. 建立健全部门管理评估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使用的评估问效。“三定”规定中明确了部门主要职责以及对此职责部门应承担什么样的任务,但无法反映任务的具体实施以及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工作效果。可以积极探索通过建立健全部门管理评估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效果、效益和公众回应进行论证评估问效,以及时掌握职能部门运行动态,提出机构编制管理的合理化建议,更有效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配置资源。同时促使各部门对内部职能进行系统梳理,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对业务流程实施再造,避免由于职责不清导致工作交叉和工作盲区现象。

3. 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行政效率。加大数据有关职责整合力度,统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建立与上级部门一体化的数据管理机构职责体系,由一个机构统一履行信息化发展、数据管理、数据产业促进、数据安全监管执法等全部数据行政管理职责,实现政府治理信息资源从分散走向共享,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碎片走向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在基层有效集中整合解决此前出现的职责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问题构建一套基于协同、合作和优化的整体性治理框架和政府运行模式,从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调研既是一次工作小结,也是充分借鉴经验做法后的一次再出发,今后,我区将一如既往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的政治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制度,积极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定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落实,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模式,增强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使用的评估问效,推进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的有效衔接,为推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撰稿:刘颖琦    审稿:广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