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质高效完成党政机关“三定”修订工作。本轮机构改革,我区共设置党政机关58个(含群团、街道、镇),截至4月18日,已全部完成“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和批复印发工作,均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部分写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相关内容。6月28日,市委编办对我区机构改革进行实地验收评估,给予我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高度评价。
二是走在前、做表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按照“统一政策、分级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经过充分酝酿研究、多级请示汇报,于5月底正式启动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修订工作。7月5日,编委会研究审议了《关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说明》,通过了13家新组建或有重大调整的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同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写入“三定”规定。与此同时,7月15日市委编办下发了《关于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的通知》。区委编办统筹落实市区两级安排部署,深化纲领意识、强化审核把关,办内成立两个专项小组,为各单位提供讲解、申请、修改、批复等全流程、精准化的“专员式”服务,全力推进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和批复印发工作。截至7月底,146家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工作。近期,编办对自办、兴胜镇等单位的挂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不符合“三定”规定的要求及时撤换整改。8月中旬,印发了《关于规范街道、镇机构挂牌的通知》,对街镇挂牌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通过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引导各部门树立“编制就是法制”“三定规定具有刚性约束”的意识,确保各单位在责任落实、思想引领、联系群众、宣传引导、为民办实事等方面持续用力,做到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青山力量。
(撰稿人:王龑 审稿人:李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