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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委编办深化街镇管理体制改革 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推动高质量发展

街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前沿阵地,深化街镇管理体制改革,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青山区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大抓基层”、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推动街镇改革,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

一、精简优化机构设置,提升基层理效能

本次街镇改革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采取“应设和自主选设”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内设机构。一是统一设置党的建设办公室,将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职责纳入党的建设办公室,明确具体多项职责,贯彻“大党建”理念,优化调整党建办公室职能体系切实将基层党建工作“统”起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各方面的全面领导,确保基层治理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职责、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10个街镇的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

二、科学统筹编制资源,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合理调配编制总量。结合实际,根据街镇应核定编制规模,按照一般不超过15%的调整幅度,对编制分配进行差异化、精细化核定。20244月,重新核定青山区街镇行政、事业编制,将上级下达的267名行政编制和386名事业编制全部分配到各街镇,街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增幅分别达到了103.8%61.5%精准调整优化编制资源,避免“一刀切”,确保编制配备与职能任务、实际需求相匹配,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极大保障了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推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高效运行。

三、厘清职责事项边界,健全基层职责体系

一是10个街镇及所属事业单位重新编制“三定”批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相关内容写入“三定”规定。二是2024年上半年,在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内容梳理细化,结合我区实际,删去1项事项(配合做好强边固防相关工作)、调整30项事项内容,“一地一策”建立了街道98项、镇147项的各街镇《职责事项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515日,与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青山区镇和街道职责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街镇职责准入原则、程序及保障措施,规范了基层属地管理责任。三是202410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3张清单编制工作。根据上级的工作提示,在结合区本级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编发工作提示12期,牵头组织召开集中办公会3次,审核全口径清单3轮,征求各部门配合事项意见2次,不断完善全口径清单、归纳提炼形成“一件事”,进一步明晰街镇职责事项,理顺区级各部门与街镇职责关系,清晰界定基层的职责任务,避免权责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现象。

四、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激发基层发展活力

一是聚焦基层综合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按照“统筹编制管理、人员合理调配”,大力充实镇执法力量,配齐配强镇综合执法工作人员。为兴胜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青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20名。二是持续探索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中存在的多头多层执法、职责不清等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权,推动执法权限下沉,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撰稿人:秦奕韬         审稿人:李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