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编办积极组织开展第 42 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系列活动,在全办及服务群众中营造出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我办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纳入党支部的重要学习内容,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通过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党课、“第一议题”集中学习、在线观看学习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知晓率。领导班子成员讲授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1次,借理论宣讲引导办内各族党员干部深刻领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重大意义。
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氛围浓厚。充分利用“青山区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微信学习群转发有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信息,撰写发布民族工作类信息1篇,充分利用“包头市民委”“道中华”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拓宽全办党员干部自学渠道,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联合六合成社区在“党建爱心公益汇”开展线下活动,捐赠五十余册书籍杂志,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普及推广给广大群众;与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局、区委党校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组织开展主题观影活动。
青山区委编办与业务工作结合紧密,注重优化民族机构设置。结合2024年机构改革工作,对各部门单位“三定”进行全面梳理,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明确细化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明确专职机构。坚持认真履行机构编制部门职能职责,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积极发挥编办职能作用,在2025年7月公布的《包头市青山区各街镇履职事项清单》中明确“全面贯彻执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街道、社区各项工作全过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有关要求列入街道党工委、各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和居民公约。同时,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载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活动,做好社会面宣传教育。”为各街镇基本履职事项,强化各街镇对所联系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组织动员和教育引导职责,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行为准则和日常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