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持“只减不增”原则,切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按照李总理“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指导精神和上级控编减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减任务,计划核减行政编制3个、公安专项编制1个、事业编制31个。按照总体工作进程,我旗今年共核减各类行政、事业编制13名(列入待分配编制,冻结使用),现已全部核减完毕,其余核减名额,将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完成。
三是坚持“只出不进”原则,消化事业单位超编。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监控约束作用,严把人员入口关。严格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的原则,逐步解决事业单位的超编问题。截止目前,全旗存在超编事业单位5家、超编人数15人,较去年末相比净减少87.2%(减少34家)、超编人数净减少91.8%(减少169人)。确保于2016年底前,完成消化事业单位超编工作。(苏永兵)